市环保局创新五项机制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已经颁布实施,其中核心任务是走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路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特别是要求海河流域各省辖市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将省控海河流域各省辖市出境断面水质标准下调了30%,对超标的地方实施严格的财政扣款政策。新乡市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排污总量大,污染相对较重,面对十分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市环保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以新机制破解难题,以新措施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河流水质生态补偿机制。
2009年,省政府开始对各省辖市出境河流设置考核断面,对超标的省辖市进行财政扣款,实施河流水质生态补偿机制,我市根据省政府要求,也制定了各县(市、区)出境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机制。今年,省政府不仅大幅度降低考核断面水质标准,而且将扣款因子从2项增加到3项,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河流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既要立足于实现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又要立足于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政府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制定出台流域、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限值。
我市造纸、制药、化工、印染等重污染企业较多,排污量大,目前执行的是国家制订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远远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标准,例如制浆造纸行业COD排放标准为90mg/L,而省政府规定我市海河流域河流断面水质COD排放标准为40mg/L,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设计标准为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排放污染物氨氮标准值为25mg/L,而省政府规定我市海河流域河流断面水质氨氮排放标准为4mg/L等等,即使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也会远远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河流断面标准,我市将会被扣缴数千万元的财政资金。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出台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我市流域、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限值,既要满足省政府关于河流断面的水质要求,又要客观分析各行业污染治理的现状,切实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可承受。
三、积极探索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和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管理机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规定,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2011年12月31日,省政府印发实施《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豫政办〔2011〕144号),要求没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环评审批。市环保局将尽快研究制定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办法,既要确保全市重点项目、战略支撑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总量预算指标,又要统筹各县(市、区)建设项目均衡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管理的新机制,允许有关县(市、区)政府、企业将治理污染、关闭企业所腾出的排污指标进行市场交易,切实增强政府、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深度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四、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园运行管理的新机制。
2011年,我市成功争取国家环保部补助资金4035万元、省政府补助资金1372.5万元用于我市57个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当前57个污水处理园已全部开工建设,并将于2012年6月底前竣工投入运行,就如果确保这些污水处理工程正常运行、发挥污染减排作用,如何配备技术管理人员、配套运行管理资金等方面,需要尽快研究制定新机制。
五、建立并逐步完善市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环境保护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需要发改委立项、需要住建委建设和管理,淘汰关闭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需要工信局负责,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需要畜牧局承担,治理汽车尾气和淘汰黄标车需要公安局推进等等,市环保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污染防治主体,建立责任管理机制,构建并逐步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