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境保护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单位”和“优质服务窗口”先进单位
2011年,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在全市开展的评创“优质服务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和争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保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办事工作效率,积极为企业和个体工商开展优质服务,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服务承诺事项,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近日,被中共新乡市委、市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单位”和“优质服务窗口”先进单位。